东莞市中医院总院信息备机房低压电缆及新风、回风设备机电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东莞市华坤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中医院的委托,对东莞市中医院总院信息备机房低压电缆及新风、回风设备机电工程项目(采购编号:HK2023-0019)所需的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HK2023-0019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总院信息备机房低压电缆及新风、回风设备机电工程项目
三、预算金额(不含空调):¥218,000.00元;
四、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响应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东莞市中医院总院信息备机房低压电缆及新风、回风设备机电工程项目 | 1项 | ¥218,000.00元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工商注册未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分包,不允许转包;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 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华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环城东路寮步段6号1栋610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报名费只提供收据),售后不退。备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环城东路寮步段6号1栋610室
九、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递交响应文件,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如未参加开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华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环城东路寮步段6号1栋610室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0769-81111829
名 称:东莞市中医院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